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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区域经贸合作与法律保障国际学术会议1号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09 16:10  

RCEP区域经贸合作与法律保障国际学术会议将于2025年11月14日-16日在山东省济南市举办,本届会议由山东政法学院主办,山东政法学院涉外法治学院承办,山东省欧美同学会法律委员会协办,参会人员包括RCEP区域(中日韩澳新及东盟)相关国家的高校理论专家和实务部门专家。

一、会议主题

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构建数字绿色双轮驱动的区域开放型经济新范式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二、会议议题

1.RCEP区域经贸合作与法律保障共性与差异性研究

2.RCEP与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规则体系的共性与差异性及法律衔接研究

3.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数字经济条款的实施路径与法律保障研究

4.《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加入谈判研究

5.绿色经济合作在RCEP区域的规则对接(含中国—东盟3.0版绿色条款)与法律机制研究

6.RCEP区域供应链互联互通的韧性建设(结合中国—东盟3.0版供应链章节)与法律保障研究

7.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下中小微企业跨境合作的政策支持与法律风险防控研究

8.标准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互认在RCEP区域的实践(含中国—东盟3.0版相关条款)研究

9.山东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中对接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规则的路径与法律实践研究

10.RCEP区域新质生产力合作与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新兴领域协同发展的法律保障研究

11.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在RCEP与中国—东盟3.0版框架下的协同实施研究

12.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经济技术合作条款对RCEP区域经贸均衡发展的法律支撑研究

13.山东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路径、策略与成效

14.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建设创新研究

15.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山东实践

16.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创新模式与路径研究

三、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不收会务费,往返交通及住宿费自理。住宿可由会务组统一安排。

四、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16日

报到时间:2025年11月14日

离会时间:2025年11月16日

报到地点:济南 (具体地点待定)

2.会议地点:山东济南

会议将设“青年学者论坛”,提交会议论文的博士生、硕士生将有机会参加青年学者论坛发言和交流。

五、论文提交

欢迎国内外理论和实务届的专家学者积极参会,并作会议交流发言,提交会议论文。请拟发言的参会代表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将拟发言的摘要发送至邮箱:iamsnowhan@sdupsl.edu.cn,并于2025年10月30日前提交完整论文。

六、参会回执

请拟参会代表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填写附件中的参会回执,并以“姓名+单位”命名后以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iamsnowhan@sdupsl.edu.cn。为避免回执错发或遗漏,请在发出参会回执的同时,发短信至手机号:15666091715;联系人:韩雪华。注明“已发会议回执至指定邮箱”,并留下您的姓名、电话。

友情提示:未在指定期限提交参会回执者,请自行解决住宿,会务组不再安排住宿。

七、会务组联系方式

韩雪华:15666091715

杨锦东:1526912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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