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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4年秋季征兵工作相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7 15:38  

我校2024年秋季征兵工作已经启动,为激励同学们积极报名参军,营造浓厚征兵氛围,进一步提升兵员征集质量,现就我校2024年秋季征兵应征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

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大学毕业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征集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

(一)男生:

本专科在校生: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

应届毕业生:年满18周岁至24周岁;

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二)女生:

本专科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

2024年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龄放宽至26周岁。

二、报名时间

男兵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男兵报名前需先完成兵役登记,每年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至6月30日);

女兵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24时。

三、预征条件

预征对象的政治条件、体检条件,按照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预征程序

(一)即日起,学生在“学信网”注册后,登录全国征兵网按程序报名,填写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在校生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填写打印《山东政法学院学籍异动申请表》。

(二)研究生处、各二级学院征兵工作联系人需核对本部门学生报名材料是否有误,如有问题及时反馈学生进行修改。《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个人简历”一栏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起止时间、职业(学生)、证明人(班主任或辅导员);“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一栏由辅导员填写鉴定意见,签名并填写联系电话。其中文化程度鉴定毕业生统一填写为 “该生已完成大学本(专)科学习”,在校生填写为“该生现为我校X级学生”,并加盖所在二级学院公章。

(三)体检、政审工作的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历下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征兵电子宣传册

宣传册中对征集对象、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教育部6项举措、士兵考学与提干政策、福利待遇、就业安置、报名流程、征兵咨询电话等均有所介绍,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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