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 学校 )办公室

职能简介 机构设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公室简介 > 职能简介 > 正文
山东政法学院党委(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6-04 00:00  

山东政法学院党委(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担负着承上启下,沟通内外和为领导、为全体教职工服务的重要职能,在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的工作中,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察督办、公文处理、信息报送、电子政务、机要保密、对外联络、重要活动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方面工作,具体包括:

一、负责起草学校综合性材料。

二、负责督查督办校党委决定及学校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负责学校《工作信息》的整理和编发。

四、负责党委会和有关远及综合会议的承办工作,做好会议记录,编印有关《会议纪要》和《信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对外宣传工作。

五、负责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组织修订工作,审核以学校名义下发的文件,并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六、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七、负责学校《年鉴》的编纂工作。

八、负责组织学校综合性会议。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安排校领导参加有关会议和其他活动。

九、负责收集、拟定一周工作安排,报主要领导审签后下发执行。

十、负责协调需由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工作。

十一、负责公文的编发、传阅工作。督促各部门执行《学校工作规则》和《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的落实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保管、监用校党委、学校印章和领导的印章;负责刻制学校各部门的印章并监督使用。

十三、负责学校机要收发、保密、来信来访等工作,开具有关介绍信。

十四、负责做好对外有关联络工作。

十五、负责制发、管理学校工作人员工作证。

十六、负责管理学校会议室和校领导办公室。

十七、负责学校各类文书档案的收集、立卷、管理、利用和综合统计工作。

十八、负责校园网、扩音、通信设备的管理使用。

十九、负责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学校总值班工作。

二十一、负责学校的接待工作。

二十二、负责节、假日干部值班的排序及落实情况。

二十三、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